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东北财经大学信息,进一步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东北财经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指南。
需要获得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事先阅读本指南。
东北财经大学党政办公室负责学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一、信息公开方式
本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权限的规定,公开本校制作的,或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获取的学校信息。信息公开方式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本校信息,可以根据本校的公开形式自行查阅、复制或者下载;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本校信息,可以按照本指南指引,申请本校依法提供。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详见本专栏《东北财经大学主动公开内容目录》(动态更新)。
2.公开形式
本校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s://xxgk.dufe.edu.cn/xxxxgkzn/。除学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外,学校还将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微博等其他新闻媒体途径公开。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学校信息,学校将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本校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1.受理申请机构
名称:党政办公室信息科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办公地址:辽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邮编:116025
联系电话:0411-84710261(说明:该电话只受理信息公开事宜咨询,涉及投诉和其他业务类事项此电话接听人员无权受理、不作答复。)
2.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申请有关信息公开。申请人仅可通过本校“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系统提交申请(进入在线申请),本校暂不受理通过邮寄信函、传真电话方式、电子邮箱、当面提交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注意:一次申请只能申请一项信息。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同时请如实填写下列内容: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描述;
申请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
申请公开的用途。
3.申请处理
学校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答复。
(1)审查
收到申请后,学校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要件不完备的,需修改、补正后重新提交。
(2)受理
申请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属于本校受理范围,予以登记受理。需修改、补正的申请在重新提交并通过审查后继续计算申请时间。
(3)答复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从申请时间的次日开始计算),本校将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①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提供,目前仅提供网上查询、电子邮件两种获取途径;
③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④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并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
⑤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因故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答复的,学校有权将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4.收费
依申请提供学校信息暂不收取任何费用,且不通过其他个人、组织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
5.特殊说明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申请的学校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
(1)涉及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3)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4)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6)已移交档案馆的信息。
(7)本校依申请提供学校信息时,除了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以外,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信息公开分类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本校公开的信息分为以下10类,内容类别名称及内容分类编码见《东北财经大学信息公开内容类别名称及内容分类编码一览表》。
东北财经大学信息公开内容类别名称及内容分类编码一览表
三、信息编排体系
东北财经大学信息由以下七种基本要素组成:信息名称、信息索引、生成日期、责任部门、信息类别、内容概述、信息正文。此外,规章制度类信息还应包含发文字号。
(一)信息名称
为信息标题。
(二)信息索引
为一组15位的编码,由信息公开单位代码、年份代码、信息流水号、内容分类编码、公开方式码共计15位字符组成,具体表现形式为:×××××-××××-×××-××-×
1.信息公开单位代码,共5位字符,编码情况见《东北财经大学信息公开单位代码一览表》
2.年份代码,共4位字符。为信息生成的年份,如2021。
3.信息流水号,共3位字符。为某单位某年产生的信息的序号,如001。
4.内容分类编码,共2位字符。共10类,分类编码共2位字符,为01—10,编码情况见本指南第二部分《东北财经大学信息公开内容类别名称及内容分类编码一览表》。
5.公开方式码。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分类,分别以1、2表示,共1位字符。
如:11400-2021-001-03-1为财务处2021年形成的第1条公开信息,属于“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类”,为主动公开信息。
(三)生成日期
为信息形成的日期,与信息名称对应,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0年7月16日用2010-07-16表示。
(四)责任部门
为负责发布信息的单位名称,如党政办公室。
(五)信息类别
见本指南二、信息公开分类。
(六)内容概述
对信息内容的简要描述。
(七)信息正文
对信息内容的描述。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校信息公开机构未依法履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纪检监察处、辽宁省教育厅举报。
东北财经大学信息公开监察部门:东北财经大学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0411-84710271
通讯地址:辽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邮编:116025
五、意见和建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本校信息公开意见电子邮箱,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信息公开意见电子邮箱:xinxike@dufe.edu.cn。
为更好地提供服务,本指南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